宣慰南洋報告書
1941年5月在中國國民黨中央常會之報告
吳鐵城
第一編 緒論
此行收穫,概括言之,可謂客觀重於主觀,精神過於物質,後果勝於預期,故其見效於目前者,猶小;其種因於將來者,實大!經此一行,與友邦人士直接接觸,(查南洋各屬政府之外交關係,較為特殊,中央所接觸者,僅為代表其國家之使節、駐外頜事、與各該地總督,年僅得見數次)且復與萬千僑胞懇切歡敘。當地朝野以及各處土著民族,對於我國已發生新的觀念,與新的認識;華僑地位,亦已為之提高,而僑胞對於祖國,尤已造成一種新的意識與新的關係。所經各處,莫不萬人空巷,熱烈歡迎,群情感奮,踴躍獻金,以報鈞座宣慰之德意。其情之盛,論者認為南洋史上之空前盛舉;尤於荷印方面,僑胞眷懷祖國,忠愛民族之熱情,直令人感極涕下。
此行重在宣慰,非在考察,隨員既少,事務紛繁;又以南洋地域遼闊,迫於行程,每到一地,即匆匆他往,五月之間,分訪各埠,山川跋涉,奔走宣講﹗所作中英講演,終三百餘次(現擬編印數卷,容另彙呈)致未遑精細研究,將來甚盼另派專家組織經濟及教育考察團,茲謹就觀感所及,分編報告於后:.
第二編 政治
甲、菲律濱
菲島自1898年受治於美,前後僅43年,政教修明,建設猛進,風俗習慣,俱趨美化,土人生活亦見改;此乃美國開明的殖民政策之成效,殊足供研究殖民問題者之參考,尤可為吾國辦理邊政僑務之借鑑。
自1935年起,美又准菲設立自治政府,改總督為專員,除外交國防外,內政悉由菲人自治。同時美國孤立派議員,對遠東主張放棄,又以菲糖免稅,與美糖競爭市場,與糖業有關之議員,尤力主菲島獨立。現在獨立案雖已通過,有於1946年完全獨立之說;但外察國際形勢,內審菲人實力,以人口千餘萬、立國無經驗之小島,驟令獨立於虎視鷹鄰之情勢中,衡以實際,恐多困難;關於國防外,仍須與美聯繫,殆無容疑,故中菲關係,仍當以中美關係為基準也。
現在菲人勵精圖治,銳意自強,民族意識,日趨發皇;近復實施移民新律,華僑入境,年限五百,並有所謂「菲化」運動,此乃一種強烈的民族本位的排他思想之具體表現,首當其衝者,則為我國僑胞。現在我僑,既無國家實力可資憑藉,又無優越技能,足與爭勝,一般僑商,大都憑其過去際會,致有今日;瞻念前途,隱憂堪慮。在菲之時,承菲總統款以上賓之禮,僑情興奮;並曾利用機緣與其懇談,喻以兩邦共存共榮之理,互助互惠之道,菲總統深為諒解,願於移民數目,每年可由總統特許增加。
查目前中菲關係,乃基於中美條約。然如1946年菲島完全獨立,則中菲關係,勢將無所依憑,似宜未雨綢繆,進行中菲商約之擬訂,以預防中菲法律關係之中斷,保障並鞏固善華僑在菲之法律地位。
乙、荷蘭東印度
荷印為世界最廣大之群島國,亦為最重要之熱帶國,物阜民豐,久為世界之寶庫;日人處心積慮之南進政策,亦即以此為焦點。華僑於此,約有壹百二十餘萬,在荷印外來民族中,佔有極重要之地位。
荷蘭之所以得保持其在遠東如此廣大豐富之殖民地,全在英美之默契。蓋英國不願荷蘭在歐失其獨立地位,故願其在遠東保持其殖民地以增實力;同時,美國亦不願英國或日本在遠東勢力過分強大,因亦深願荷蘭保持其在遠東之殖民地。
故荷蘭外交,實乃依存於英美。荷蘭在歐處於兩大之間,且以國防薄弱,其對外關係,祇能力避國際漩渦,致力於世界和平工作,以維其中立地位。故荷中國防,始終為一嚴重問題,深識之士,久以為慮;徒以限於人力財力,雖數度集議,終無善策。值茲世變日亟,南洋局勢嚴重,此最弱之一環,實有被襲之危險也。
目前荷印朝野心理,大都恐日友我。此次奉使出國之時,日荷經濟會議正在進行,荷印當局在簽發護照之前,曾以「不作政治講演」相約,以免開罪日方。但鐵城抵達巴城之翌日,小林等適以會議失敗遄返日本,荷印當局即一改其原有態度,不復限制,而其同情我國抗戰之真情,尤復溢於言表;以是頗得諸種便利,達成任務,於此足證荷印當局處境之苦,及其對我同情之切。
荷蘭殖民政策向取干涉,荷細備至,現在所得稅率,將自百分之六五增至百分之八五,我僑血汗所入,徵課殆盡,實為可憾﹗
在司法方面,尤見種族歧視。在私法實體法上,華僑與歐人固無不同;惟於刑事訴訟法上,則華僑與土人受同一法典之裁判,且其上訴權不能達最高法院(日人則與歐人同等待遇);而於檢查往宅,假扣押之程序,又較少保障,將來修訂中荷條約,當力爭改善。
關於僑胞政治主張,僑生方面有兩大體系:其一為中華會,由簡福輝、賴錫禧領導,其理論基礎,認為我國現在國力,事實上尚難伸展海外,保護僑胞,故祇得參加荷印政治(簡、賴均為荷印國民會議議員),透過荷印政府機構,以謀保護僑胞,其主要目標,乃在:(一)爭取平等;(二)敦睦邦交;(三)教育中國化。其二為新報與兢報派,由洪淵源、柯全壽頜導。此派反對參加荷印政治,提倡強烈的民族主義。前者係現實主義,實力較大。後者自抗戰以後,亦漸發展。
丙、馬來亞
英人統治殖民地,素取指導政策,其統治技術,因地制宜,不限一格。即就馬來亞而觀,其大不過吾國一省,但其統制區域,則分三大體系:一、海峽殖民地,包括新加坡、檳榔嶼、馬六甲等屬之;二、馬來聯邦,霹靂、雪蘭莪、森美蘭、彭亨屬之;三、馬來屬邦,吉打、吉蘭丹、丁加奴、玻璃市、柔佛屬之。殊途同歸,事半功倍,治術之妙,殊堪玩味。
英國政尚自由,立法雖恕,行法則嚴,外柔內剛,形弛實緊,將來華僑地位,實屬未可樂觀。所幸我僑人數眾多,幾佔其半。據1938年統計,全馬人口總數為5,278,866人;華僑則為2,220,244人,竟在土人之上(土人為2,210,867人)。是量的方面,已獲優勢;而質的方面,復遠駕土人而上。尤以目前南洋局勢緊張,自加入軸心,國際情勢已形明朗;英人值茲多事之秋,實感鞭長莫及之苦,一旦南洋有事,不能不有賴華僑合作。在馬之時,爰將中英中馬如何守望相助,和衷共濟,通力合作之道,與星督再三懇談,星督深有同感。將來南洋有事,我僑苟能起建功勳,不難要求改善地位也。
丁、緬甸
緬甸自1885年被亡於英,原為印度行省之一;晚近以來,緬人民族思想,日趨激昂,政黨紛起,要求印緬分冶,遂於1937年成立緬甸自治政府,組織內閣,但仍受英皇任命之總督監督,國防外交,均由英主持。
緬人黨派複雜,政象紛歧,聞最近有一黨運動之趨勢,將擁前任國務總理巴慕(Pa Maw)博士為首領;同時民族主義日形發展,其不滿英人統治之言論,竟公然出諸集會,刊出報章,足徵其民氣之一斑。中緬兩邦歷史關係,深為悠久;吾人對於彼邦政治運勳之趨向,亦應加以注意也。
華僑在緬,不如南洋其他各處之眾,故難形成主導作用。惟緬甸尚有所謂「撣邦」(Shan state)者,不統屬於緬甸自治政府,由各地土司治理,但仍受英人監督。考諸典籍,緬甸與我,交通最早,漢稱撣國;撣族來自雲南,居於滇南緬北,通稱擺夷人,其生活習慣、服裝等,均與我國粵省北江、及滇桂州邊境之苗族相同,性情溫和,勤儉耐勞,能操滇語。據查該族土司,有傾向我國者,將來設法聯絡,施以教化,當能使之歸向也。
國人以前至「撣邦」,不需護照;但依近頒1940年護照新例,自今年4月起,除雲南機工及路工外,一律均需護照。查此律頒行,事前並未與我商談,殊屬失當。復次,緬政府近年時有藉案勒戒華人出境之事,其法律根據,謂係根據1864年之外人法案。查該法案之頒布,乃係由於當時土人聯合反英而訂;現在時移勢遷,似未可濫予援用也。
中緬交通,早在漢代,壤地相接,誼切唇齒,抗戰以後,關係更切,今後兩國國民外交工作,實甚重要。在緬之時,與其政要及其歷次訪華團代表,過從甚洽。惟默察輿情,彼邦人士,對於滇緬公路之開闢,尚有疑其作用,甚且以為與其有所不利者。爰特利用懺會,將今後兩邦互惠互助之理,加以宣傳,以洽輿情。甚望國內對於此點加以注意,以袪其疑,而謀聯好。
第三編 經濟
甲、菲律濱
菲律賓,雖尚滯留於農業經濟時代,其產業以椰子、蔗糖、米、蔴、烟草、玉米為大宗,其次則為林業與畜牧;但以深受現代文化之薰沐,於南洋群島中,工業最為發達,文物之盛,且將駕我而上,而其現代企業之智能,尤將後來居上;我僑故步自封,各自為謀,勢將望塵莫及。近復以民族意識之亢進,其所頒之移民新律,以及所謂「菲化法案」,非特為中菲邦交之暗礁,抑且係華僑生存之隱憂。
查華僑在菲大都為零售商人,其從事工業及大企業者蓋寡,既無組織,復乏遠見,而於現代企業之智能以及國際貿易之政策,類都茫然。查菲島零售商業,百分之四十五,操於華人之手,一旦菲人實施菲化法案(該法案之目標為零售商與菜市,顯係針對華僑而發),則我華僑,勢將均在取締之列,而無從立足。
關於此事,在菲之時,曾與菲總統再三懇談,請從緩行。竊意此事治標之道,首應根據條約法理,與之力爭;治本之道,端在研究中菲兩邦,經濟互惠之具體辦法,本有無相通之誼,為共存共榮之圖。(如菲人所缺者為絲茶,則我僑可營此類貨品之產銷,既可投其所需,又可推銷國產,實屬一舉兩得)。外交基於利害,必須雙方有利,始能相安無事,而永維睦誼也。
乙、荷屬東印度
荷印物阜民豐,資源充裕,實為世界有數之資源國,出產以糖為最著,與古巴並稱,為世界冠;椰于、椰油、奎甯、胡椒、木棉產量之鉅,亦列首位;樹膠僅次於馬來亞,與煙草同列於世界之第二位;咖啡除南美外,亦舉世無匹;茶亦佔世界第三位。礦產方面,則煤油與錫,蘊藏亦富。實為世界重要之寶庫。
惟土人經濟智識非常落後,尚未發展至國民經濟時代,文化低落,生活簡陋,故華僑在荷印實為其經濟社會之中心,亦為歐亞貿易之仲介。統計百分之八十五雜貨商店--當地所謂「土庫」(Toko)均在華僑之手。據稱萬隆(Bandung)設市之初,欲建模範市,不准華人入境;但卒無法繁榮,仍允華人入境。足徵華僑之在荷印,實為其社會生活之中心,經濟繁榮之動力也。
華僑在荷印,大都營「土庫」商,及仲介商;僑生則營樹膠、糖、茶等大企業,規模宏大,實力雄厚,如三寶壟之黃仲涵公司,其組織之現代化,甚且駕歐人而上之。惜輓近以來,荷人利用土人民族意識,扶植土人經濟,打擊華僑;同時稅率之重,竟課至百分之八十五,亦為華僑經濟勢力發展之障礙。而小商人智識較低,不知記賬,征稅員憑空估計,武斷征取,痛苦尤甚。所幸土人經濟觀念,甚為幼稚;性習怠惰,不知儲蓄,尚不足與我爭勝,而荷人亦不能不以華僑為仲介也。
丙、馬來亞
馬來亞之經濟,以佔世界最高生產額之樹膠、鍚、椰子三大產品為活躍之中心。華僑在馬來亞,幾佔其全人口之半,近年且駕土人之上,實為其經濟社會之重心。惜以我僑無遠大目光,貪圖近利;又以英人勵行所謂馬化政策,扶植土人,排斥華僑,我僑經濟地位,已漸呈動搖之象。如樹膠業,已自百分百降至16%;錫礦則自95%降至33%。如何振頹起廢,與人爭勝,實宜早為之計。
漁業方面,日人競爭甚烈,在星日人,僅三千餘,經營漁業者,竟在千人以上,佔全漁業百分之四十七之多;抗戰以後,其勢稍衰。鐵礦在南洋,雖不見重要,歐人亦鮮注意;惟丁加奴屬邦,鐵礦較富,日人正在從事大規模的經營,礦區有四千五百英畝之廣,年產百萬餘噸。華工幾及三千之眾,抗戰以後,華工曾實行總罷工,惜以無永久計劃,無強大後盾,工人以日久生計所迫,漸又復工;而日人為懲前毖後起見,已不復任用華人為工頭。在星洲曾有丁加奴僑胞蕭秋輝、白珪,報告本案,深用嘆惜。甚望有具體計劃,以制日人也。
丁、緬甸
華僑在緬,不如南洋其他各處之眾,重大企業大都操諸英印人之手;然華僑整個經濟力量,亦佔其五分之一,大都經營米、礦、柚木各業,而典當、屠宰、釀酒各業,則均為華僑獨占。
現在西南各省,建設猛進,由於滇緬路之媒介,兩邦今後商務經濟關係之進展,當可有劃期之轉變,甚望主管當局,注意及此,作久遠之計焉。
戊、綜觀
南洋經濟之重要性,實際遠在列強其他各處殖民地之上。蓋一則物產豐饒,土地肥沃,實為世界唯一之寶庫;二則人口眾多,氣候溫和,實為世界理想之市場;三則大好富源,尚待開發,前途繁榮,方興未艾;四則由於華僑為其社會之骨幹,土人文化,賴以提高,其經濟已晉至高度農業化及半資本主義化時代;五則人口方面,華僑佔甚大比重,在馬來亞方面,且駕土人之上;六則於文化歷史地理上,與我尤有悠久深切之關係。
歐人經營殖民地,其政策固非吾人所及,然亦不無其缺陷與弱點。一則氣候不同,大都不慎,或裹足不前,或則倦遊思歸;二則人數過少,量的方面,無由造成優勢;三則生產費高,貨價昂貴,不適土人經濟能力;四則於文化、歷史、地理的關係上,遠不如我國之深切。
日人以南洋為其「海的生命線」,處心積慮,陰圖「南進」,實為將來最大之勁敵;而經濟的潛力,尤未可漠視。祇以野心過大,已遭各國強烈之掣肘;人口尤少,不能與華僑相頡頏。查日人對南洋之輸出品,以棉織物、絲織品、人造絲織品、棉毛巾、棉織製品、陶磁器等為大宗,凡此俱為輕工業品,且或為我所優為;僑胞堅苦奮鬥,世所公認,其中經驗豐富,魄力偉大者,尤不在少,祗須加以組織,加以指導,群策群力,計劃推進,不難與之爭勝。
南洋經濟力之開發,將十百倍於今日;抗戰後中國國力之發展,無疑將為遠東之主力。南洋經濟,將隨中國之富強,日增其比重,此乃自然之趨勢,所無疑也。
第四編 教育
甲、教育概況
民國以前,華僑教育未加注意,實為海外事業之最大損失。近年以來,各地熱心僑胞,捐資興學,頗有成績,僅馬來亞方面,已有一千餘校,而國語之普及,民族精神之發皇,以及華僑青年之朝氣,尤令嘉慰,僑胞熱心興學,功在國族,似應傳令嘉獎,以昭激勵
此次南行,對於華僑教育特加注意,雖旅途倥傯,但每至一地,必撥萬冗參觀其學校,召集員生,座談講演。深感海外教育之困難:第一、則為國內法令,每多不能適切海外情況,僑胞格於當地環境,時有莫所適從之苦。第二,則為校董會不健全,蓋華僑興學,大都本於一腔熱忱,其本身未必深諳教育原理,致董教兩方,時多齟齬,教員地位,亦無保障。第三、則為缺乏教育行政督導機構,此行每至一地,華僑敬界人士,莫不一同此心,心同此理,請求政府設法派遣教育監督,常駐海外,以利督導,而謀改進。(荷印等處,且廉價雇用無智華僑,監視僑教,實宜亟謀對策。)
綜觀海外教育情況,量的方面,發展甚速;質的方面,尚多缺陷:第一、則為缺乏師資;其二、則為生產教育不發展;其三、則為文化水準不高,致造就人才,大都僅能擔任中級以下之普通職務,鮮有創業精神,更難期與人鬥智爭勝!(查華僑每為其子孫適應當地需要以便謀生計,不願送其入本國學校讀書,雖為因噎廢食,亦見僑教之未能適應海外之需要)此為發展海外事業之基本問題,當亟起圖之。
乙、教育政策
各地教育政策,隨其當地政府統治政策而不同。菲律濱放任自由,最為便利。荷印則嚴格干涉,深感掣肘;據報公民一課,不准開設,而另以外人所編之所謂「愛的教育」以代公民,內容陳腐,不足啟導青年;而教員授課時,稍一不慎,即被迫出境。馬來亞方面,表面雖稱自由,實則外弛內緊,課程亦受限制,公民與常識兩科,已為減半,而最近中華書局修訂之公民課本,竟將足以啟發民族意識之教材,刪除殆盡(舉例言之,如十月十日國慶日,則改為四月四日兒童節,書中且不見黨國旗)在馬之時,各報均載「提學司」之大廣告,介紹採用此課本,用心之惡,殊堪深憂。緬甸亦自由放任,惟最近緬甸下院通過強迫教育法案,凡八歲之學齡兒童,應一律入緬甸政府註冊之學校,否則處罰其父母。查華僑學校,大都未經緬甸政府註冊,則該法案實施之時,在緬僑教,勢將受莫大之打擊矣。
丙、高等教育(及暨南大學)
吾國在海外無高等學府,華僑既不得深造之所,僑務亦莫由發生策動之力,殊為失策。各國在華不惜鉅資,建立高等學府,與其勢力發展,關係甚大,尤足為吾人推進海外事業之借鑑。
南洋僑胞,進求大學高等教育,在菲律濱方面大都入菲律濱大學、遠東大學、聖湯麥公教大學及岷尼拉大學,為數約一千人。荷印方面,則入其醫法工各學院,或則留學歐陸,僑生中頗多專門才智之士。馬來亞方面,高中學生,大都充政府機關及洋行職員;其留學歸來者,大都祇知繼承祖業,無甚進取之志。緬甸有仰光大學,兼收中印學生,規模宏大,設備現代化,即在歐美,亦不多觀。但學生生活,過於尊優,殊不合國家興學設教之宗旨。
暨南大學學生在南洋者,有三千餘人之多;僅馬來亞方面,已有千餘,而無一失業,實為一大力量。在星之時,爰召各大學員生會談,發起組織一大學俱樂部,以收群策群力之效。惟暨大學生,大都祗任中等職務,甚少特出領導人才。查核校為栽培海外拓殖人才之唯一學府,現在辦學方針,未符原定宗旨,似宜設法改進,以慰僑望,而利僑務。
第五編 社會
甲、菲律濱
菲自受美統治,社會生活頗見進步。人民百分之九十信奉基督數,教育發展,建設猛進,大有現代化之趨勢。在南洋各屬土人中,當以菲人進步為最速。惟以西風薰染,通都大邑,漸習奢靡,民性怠惰,無甚大志。常人心理,大都喜作樂師,或奔競仕途,議會開會,往往藉案行賄,華僑苦之。(關於此點,即與吾人會談時之總統,亦未諱言,故懃懃欲以建立廉潔政治為己任。)
菲島華僑團體,較為統一,籌賑運動、黨務工作,較易推進,僑情亦甚融治。惟僑生在菲年代久遠者,竟至數典忘祖,改易姓名,(如副總統Osmenas實為華僑之後裔)甚至父母在堂者,其思想意識已趨菲化,此則以前不重僑教之過也。
中菲關係,歷史悠久;菲人方言,關於食物傢具名稱,以及親屬稱呼,多與福建泉州相似,於此足徵。烹調方法,係由華人傳授;家常用具,係由中國傳入;而就親屬稱呼研究之,尤徵中菲通婚為時之久,以及中菲民族關係之深,詢諸菲大語言學教授,亦韙是說。
乙、荷屬東印度
南洋各屬,以東印度土人最為落後,生活簡單,享受微薄。東印度土人,在社會經濟意識上,尚未形成統一的單位;而係由各種族各自隔絕的小社會組成,每一小社會,則又有其特殊的政治經濟社會的單位,蓋尚滯留於部落時代,未臻於民族國家時代也。
土人物質生活,既屬簡單,經濟觀念尤為幼稚,土人不甚注意於儲蓄,其生產目的僅在供給生活之需,而不在謀利。故其心理,大都貪求目前小利;其工作興趣,亦偏重於目前酬報,若與語將來利益,則不足動其興趣。此為其經濟生活不能推進之最大主因,自不足以與外來民族作經濟的競爭矣。
惟自他方面觀察,荷印土人,在社會經濟上,雖未能形成統一單位;但其共同與普遍的特性,初非絕無,此即囘教之信仰,土人信仰囘教實已形成一普遍統一的意識,佔有絕大的力量,故日人處心積慮,欲從宗教上與土人相結合,伸張其侵略之陰謀,(關於此點容另詳報)此亦大可注意之事也。(查馬天英等組織囘教訪問團赴馬來亞宣傳,影響甚大。)
華僑在荷印,富有保守精神,生活較有紀律;同感外力壓迫,團結亦較堅強。我國固有之成訓遺制,習慣風俗,甚至在國內已不多觀者,猶保存勿替。僑生在十餘代以上者,雖不通國語,猶能執筆誰自書其姓氏。抗戰以後,民族意識更為強烈,殊足欣慰。
惟查僑胞沉於煙毒者,為數可驚,據1930年荷政府統計在167,191烟民中,有8萬零762人為華人。荷印華僑僅佔總人口五十分之一;而烟民數量竟三倍士人,殊為憾事。
丙、馬來亞
馬來亞人口,據1938年統計總數,為5,278,866人,其中馬來亞人為2,210,867人;華僑則有2,244人,是華僑人數實較土人為尤眾。故馬來亞社會之重心,實為中國僑胞,此則大可注意之象也。
南洋之開發,大都有賴於華僑之血汗,尤以馬來亞方面,如彭亭邦之汶來,則為四十年前華僑陸佑一人設東興公可獨資開發;如霹靂邦之甘文閣,則為閩人林種美、方飽參兩牧師,囘福州率領三百八十人所開發。據考於1903年8月13日登陸,初種馬鈴薯,後植樹膠,前後纔三十餘年,即已造成今日之繁榮。其附近之紅士坎(Lumut)不久擬闢為商埠,將來可成遠東重要口岸。他如馬六甲之明代古蹟,其地歷史學會,考證甚詳,俱徵我僑於馬來亞潛力之深厚。
所可憾者該處僑胞,幫派複雜,動亂紛爭,不能集中力量,和衷共濟;致為外人各個擊破,「分而受治」。囘顧先祖蓽路藍褸,以啟山林,堅苦卓絕,艱難創業之精神,不勝感慨系之矣。
丁、緬甸
緬甸民性和平,尤以撣族為甚,其上衣式樣,與我相同;撣族且能操滇音,足徵兩邦民族,文化歷史關係之深。近年由於中緬文化協會之聯絡,兩邦關係益臻親善。
緬甸為佛教國,國民幾均信佛。按其佛律,凡信教者,須於童時入寺為僧,為期數月、半年、一載不等。學童不納學費,生活由慈善家供養,緬人教育,因得普及,實受宗教教育之賜。
緬人習於宴安,鮮事勞動,此一則由於迷信佛教,流於消極;一則由於天惠獨厚,農事每可不勞而穫。惟緬甸婦女,則以勤勞賢德著稱,家庭經濟,由婦女負貴,無論農、工、商各業,均可勝任,故緬甸婦女較為獨立自由,因有東方女權國之稱。
華僑在緬為數不及卅萬,故緬甸社會之中心,乃在勤苦耐勞之印人,我僑不能取得主導地位,而染烟癖者。據查每二十三人中計有一人,實屬可憾!
第六編 黨務(略)
第七編 結論
此行為期五月,雖行程匆促,但觀感殊佳。除關於具體問題,另詳建議書外,謹將感念所及,析陳如左:
甲、關於一般者
一、此行對於南洋問題,得有新的啟示,深感欲發展南洋,必先認識南洋;欲認識南洋,必先研究南洋,必先考察南洋。
二、此行對於海外黨務,推動甚多;沿途受理僑眾案件,隨時就地辦理者,尤不在少。而華僑社會之封建思想,幫派觀念,亦已稍廓除。其收效之宏,實遠在部中數年之上。深感閉關主義的海外黨務,及僑務行政,實有政革必要。
三、華僑事業,即為國家事業;華僑事業之發展,即為國家事業之發展。此行所經各處,即在窮鄉僻壤,亦見我僑之事業,益感中國民族生力活力之偉大。
四、各國經營殖民地,莫不基於精深廣博的科學研究;但華僑在外僅本其堅苦卓絕之精神,以往政府向不注意;今後對於僑務方針,亟應深刻檢討,對於僑胞利害,尤應密切關懷,毋負僑胞忠愛祖國之赤忱。
五、僑胞愛國熱忱,遠過國內同胞,眷懷祖國,其情尤切;但以若干人對華僑利用觀念之惡果,致僑胞對其鄉邦,竟視為畏途,甚且有作子子孫孫勿回祖國之憤言者。是皆以往「利用觀念」為之厲階,此行與僑胞懇切長敘,深感僑胞心理,可以激以忠義,而不可欺以利用。故今後對於僑胞,必須痛除利用觀念,而提倡服務精神,則僑胞之內向,如水之就下也。
乙、關於經濟者
六、南洋物阜民豐,氣候溫和,實為世界寶庫。我僑篳路藍褸,以啟山林,得造成今日之繁榮,乃以過去政府漠視,致未能資為國族富強康樂之基礎,殊為失策。但華僑之力量,南洋之力量,方興未艾,將來當十百倍於今日。抗戰以後,由於中國之富強,南洋經濟,當隨中國國力之發展,而增益其力量,及今圖之,猶未為晚。
七、華僑以在外生存競爭之劇烈,益以西方文直接的薰沐,經濟智能較易進步,企業精神亦較發展。僑胞事業家,其經驗豐富,技術專門,器度寬宏者,為數甚多;事業之現代化,組織之科學化,足供祖國建設借鑑之處亦多,均為將來建設之助力。
八、南洋僑胞,雖非均富有,但據最低估計,其資產在一千萬以上,一萬萬以下者,有十五人;在五百萬以上者,二十五人。在百萬以上者,一百三十人;在五十萬以上者,二百人;在十萬以上者一千人。在五萬以上者,一萬人;在一萬以上者,五萬人;在五千以上者,二十萬人。合計共五十萬萬,折合國幣當在三、四百萬萬以上。如此鉅款,實為祖國建設莫大之動力。
丙、關於政略
九、華僑之於南洋,一方面為其經濟開展之動力,一方面又為其政治安定之因素,實係南洋社會之重心與主力。微華僑不能有南洋社會之存在;微華僑不能有南洋社會之進步;微華僑不能有南洋社會之繁榮;微華僑不能有南洋社會之安定。
十、由於社會之進步以及國力之伸展,華僑在南洋之力量,將十百倍於今日。今後政府,對於此南洋之主力,亟宜因勢利導,善為運用,以謀我國國力之海外的發展。
十一、抗戰後之中國,將為東亞最大之強國,殆無疑義;南洋為我國之外衛,其於我國防上之關係,將日見重大。(抗戰勝利之後,中國必須建設新海軍,以南洋群島成為中國之衛星,是不特置國家於磐石之安,且將奠民族百世康樂之基礎焉。)為今之計,亟宜發動國民外交,結合土人(此行時見土人及印人參加僑胞歡迎大會,並自動獻金,足瞻其心之所向);並組織僑眾,以發揚我族王道文化之精神,建立三民主義的共存共榮的國際關係;一以增進弱小民族之福利;一以奠定世界和平之基礎。
十二、中國富強之後,將為世界和平之主力,惟欲安定世界,必先安定亞洲,欲安定亞洲,必先安定南洋;欲安定南洋,必先建立三民主義的共存共榮的關係,(中略)是乃為三民主義的王道中國民族之世界的歷史的使命,幸鈞座積極圖之。